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评先评优办法
一、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职工或校聘职工,试用期人员不参与评选;
2.全年出勤率高,病假、事假、非公派外出学习累计不超过半年;
3.品行端正,思想进步,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为人师表。
(二)必备条件
1.完成年度招生任务;
2.较好完成本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;
3.全年无旷工现象,各类请假不超过10天。
(三)优先条件
1.获省级表彰1次,或市级表彰2次;
2.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。
(四)评选方式
1.部门根据学校文件初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
二、文明处室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部门工作目标顺利完成,且获得全校教职工认可,未出现较大工作失误;
2.在全校教职工大会、周一升旗仪式、冬季长跑等学校集体活动中出勤率较高的,在爱心捐助等活动表现积极的;
3.周一各部门工作例会发言材料及时、完整提交的;
4.领导交办工作及时办理的。
(二)必备条件
1.部门在安全、卫生、消防、计划生育等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;
2.部门负责人在年度测评排名居前二分之一的。
(三)优先条件
1.部门人均招生人数排名居前三分之一的(不含招生办);
2.获得1次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表彰的。
(四)评选方式
1.部门主要负责人阐述理由、相互投票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
三、优秀中层干部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各部门正科级、副科级中层干部(不含试用期的);
2.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均获得师生和领导认可的。
(二)必备条件
1.完成年度招生任务的;
2.民主测评进入前二分之一的。
(三)优先条件
1.出勤率在全体中层干部位列前三名的;
2.所在部门获得1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文表彰的。
(四)评选方式
1.教代会代表、中级职称、中层干部民主测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
四、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任期一年以上的正式班主任;
2.班主任量化考核排名居前二分之一的。
(二)必备条件
1.班级学生未发生伤亡、失踪、群殴等重大责任事故的;
2.完成年度招生工作任务的。
(三)优先条件
1.班级在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中取得两次一等奖的;
2.班主任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进入前五名的。
(四)评选办法
1.学生处组织初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复评。
五、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是我校工会委员会正式会员,并按期缴纳会费的;
2.积极参加或组织工会活动,热心公益事业。
(二)必备条件
1.未与他人发生纠纷的;
2.未发生计划外生育行为的;
3.未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。
(三)优先条件
1.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,出勤率100%;
2.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获得表彰的。
(四)评选办法
1.由工会组织初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
六、优秀教师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教育事业,师德师风良好;
2.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在编、校聘教师。
(二)必备条件
1.教师综合测评位居全校前30名的;
2.任教期间,未发生教学事故,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的。
(三)优先条件
1.教学测评在各教学部位列第一名的;
2.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次或在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3次以上的。
(四)评选办法
1.教学处组织初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
七、文明经营单位、先进经营个人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在我校从事后勤社会化经营一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。
2.正常履行合同,诚信经营,无不良经营记录。
(二)必备条件
1.服务态度良好,经营区域卫生状况良好;
2.经营产品三证齐全,渠道正规,价格合理。
(三)优先条件
1.师生反映良好,零投诉的;
2.配合学校工作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的。
(四)评选办法
1.总务处牵头,工会、财务处、学生处配合,组织初评;
2.校领导班子会议复评。